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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酒驾斑马线上撞飞3女生 致一人10级伤残

  2011年5月11日,海口实验中学3名女高中生在白龙北路省信用社附近过斑马线时被一辆皮卡车撞上,其中一名高一女生美美(化名)重伤,10级伤残。皮卡车司机陈某被认定为饮酒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的美美及其家人,将肇事司机、车辆所属单位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残疾补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11万余元。日前,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3名高中女生斑马线上被撞飞

  2011年5月11日22时20分许,海口市白龙北路省信用社附近斑马线上发生一起车祸,一辆皮卡车撞上过马路的3名高中女生,其中一人重伤。酒精检测显示,肇事司机陈某为酒后驾驶。

  据了解,事发当时,肇事皮卡车正从后面超越一辆公交车,行至斑马线时,司机来不及制动,过马路的3名女生瞬间被撞飞。肇事皮卡车继续向前开了10多米才刹住。目击者称,皮卡车停下后有一名女生从车头处滚落到地上,随后,3名女生被120救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之前有媒体报道称,事发后肇事司机陈某满面通红,坐在驾驶位上不断喝水。交警忙着划线并拍照取证。“快点做酒精测试,司机喝了好几瓶水了。”现场市民不断催促交警。一名交警解释,司机喝再多的水也无法在短时间内稀释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次日,媒体记者从海口交警部门获悉,肇事司机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1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驶。

  车祸造成花季少女10级伤残

  3名被撞女生中,受伤最严重的是美美,车祸造成她中型内开放性颅脑损伤、双肺挫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裂伤,双耳听力也严重受损。美美在医院住院治疗70多天,花去医疗费12万多元。

  2011月5月,海口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司机陈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1年7月,海南省公平司法鉴定中心作出《法医临床鉴定意见》,鉴定美美的伤为重伤。2012年1月,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将美美的伤残等级鉴定为10级。

  据了解,美美父亲早逝,母亲独自抚养孩子,家庭条件比较困难。美美的家人称,车祸发生前,美美是一个开朗活泼的女孩子,学习也很优秀,但车祸后美美记忆力下降,听力严重受损,时常莫名头痛,整日情绪消沉。此外,车祸发生后,司机陈某几乎没有出面处理医疗费等相关事宜。最终,美美及其家人将肇事司机陈某、车辆所属单位海口市利器衡具厂、车辆承保的某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共同赔偿残疾补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11万余元。

  肇事司机系海口一工厂厂长

  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肇事司机陈某辩称,其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职务行为,理应由车辆所属单位海口市利器衡具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海口市利器衡具厂辩称,愿意承担相应部分的赔偿责任,但车辆的承保单位某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应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承保责任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保险公司则辩称,其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及所涉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记者了解到,肇事司机陈某就是海口市利器衡具厂的厂长及法人代表。庭审当天,法庭未当庭宣判。( 记者 陈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