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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斑马线上撞伤行人辩称没看清 监控视频还原真相

  核心提示:通过交警现场勘查及视频资料证实,此次事故中,机动车驾驶员雨天行车途中,操作不规范,在遇前方有斑马线的情况下,没有提前减速,反而加速通过,导致发生将横过马路的李某某(女)老人撞成重伤的惨剧,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桂林生活网讯(孙盛峰 通讯员陆英鸿 唐建民)6月底,桂林交警支队曝光了一批因不礼让斑马线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例。而就在7月6日,兴安县兴安镇石坑村委的夏某某,收到了兴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出的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其因不礼让斑马线,而对发生在6月27日的一起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在6月27日上午9时许,兴安交警大队在接到肇事司机的报警电话后,两名交警很快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现场的斑马线十分清晰,一辆银灰色轻型仓栅式货车车头向朝着体育馆停在斑马线前,车身已完全超出斑马线4.15米。货车车尾右后方,一行人倒在离斑马线6.8米的地上。经过医生诊断,横过马路的李某肩部骨折、肺部挫伤,为重伤。肇事司机称因为下雨,车内窗上有雾,影响其行车视线,没看清路边有行人穿过马路,等到发现行人时已来不及刹车,才导致事故发生。

  通过交警现场勘查及视频资料证实,此次事故中,机动车驾驶员雨天行车途中,操作不规范,在遇前方有斑马线的情况下,没有提前减速,反而加速通过,导致发生将横过马路的李某某(女)老人撞成重伤的惨剧,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货车司机夏某某应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按照《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应当停车让行。交警提醒,司机朋友驾车途经斑马线时,不论是何种天气,切不要抢行。